编号: 层次:博士、硕士 姓名: 录取专业:
辽宁大学
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协议书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制
年 月 日
甲方(定向培养单位):
乙方:辽宁大学
丙方(姓名):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凡录取为我校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应与我校及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一、丙方通过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乙方同意录取丙方为( )级( )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 )年。
入学日期为: 年 9 月
二、三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丙方在学期间的学习培养。乙方按照辽宁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进行课程的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对修满学分且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准予毕业,并授予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2.丙方在校期间应遵守辽宁大学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如因丙方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或因违纪违规被乙方清退,乙方有权将丙方退回甲方,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根据国家规定丙方在学期间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3.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属于甲方人员,甲方为丙方保留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甲方/丙方)需向乙方支付丙方在学其间的学费人民币
( )元/年。
4.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需经三方协商确定,合同有效期至丙方离校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此页无需打印)
1. 本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全部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填写。
2. 第一页“编号”项由招生单位填写,其它由学员填写。
3. 录取年级为录取当年的年份。
4. 学费标准及学制:
学术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为3年;
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及学制请参见研究生招生章程中专业目录或咨询本专业所在院系;
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培养博士学制为4年。
5.协议填写完毕,学员本人签字,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其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我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