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校历安排, 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于春季学期结束后随即开始,为期四周。为保证夏季学期研究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夏季学期时间
2015年6月22日至7月17日,共四周。
二、 工作安排
(一)2013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学术活动
1.2013级学术硕士研究生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将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作为夏季学期培养工作的任务之一,要求研究生在7月14日提交开题报告(一式五份)。
2. 2013级学术硕士参加研究所夏季学期研究生主题讲座和学术沙龙,研究生本人作为主讲人进行宣讲,接受沙龙邀请专家的点评与指导。7月17日提交研究生需填写《辽宁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认定表》,并附宣讲论文或主题报告一份。
(二)2014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或专项科研
1.2014级学术硕士与本人导师沟通撰写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参加研究所夏季学期研究生主题讲座和学术沙龙,研究生本人作为主讲人进行宣讲,接受沙龙邀请专家的点评与指导,7月17日提交研究生需填写《辽宁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认定表》,并附宣讲论文或主题报告一份。
2.如2014级学术硕士,有在夏季学期中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书稿撰写等专项科研工作,7月17日提交研究生需填写《辽宁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认定表》,并附研究成果一份。
(三)2014级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开题报告
1.根据社会工作硕士的实习安排和具体内容,安排专业硕士研究生到签约基地开展实习实践,并接受基地督导的指导与监督。要求专业实践不少于20学时,实践结束后,7月17日提交《研究生专业实践鉴定表》,并附一份基地实践报告。
2. 2014级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夏季学期期间,需要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要求在7月14日提交开题报告(一式五份)。
三、 相关要求
1. 硕士生导师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夏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方案,组织好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和学术活动等工作。
2. 研究生参与上述活动是在学期间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不得缺席,活动结束后所取得的成果应提交导师审查。培养单位在学生毕业审查学业成绩时,将夏季学期参与活动情况作为必修环节予以审核认定,活动认定(鉴定)表与成绩单一同装入学生学习档案。
3. 培养单位对学生外出进行的专业实践和课外活动,要做好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明确安全负责人。
4. 研究生应在校参加正常的科研与学术活动,除参加学术会议、专业实践必要的离校外,因私离校应按照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手续,需导师知情,请假备案,不能擅自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