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介绍
辽宁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05年,学校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第三批MPA培养单位。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辽宁大学MPA项目已成为立足辽宁、服务东北的重要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平台,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项目依托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优势,构建了专兼职教师协同、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师资队伍由校内专任教师、校外公共管理领域知名学者和政府部门实务专家共同组成,且拥有全国MPA优秀教师等优秀师资。项目借助公务员培训基地、MPA社会实践基地等平台,强化案例教学、实务研讨和实践训练,推动公共管理理论、政策研究与公共部门实际工作深度融合。
项目设有政治与政府治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保障与管理三个培养方向,分别聚焦地方政府与基层治理、东北振兴政策分析与决策优化、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供给,形成了方向明确、特色鲜明的培养格局。项目紧密结合东北全面振兴和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注重将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融入课程教学、案例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着力提升学生的政策分析、公共决策、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培养适应新时代公共部门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名额:2027年具体录取人数以复试录取结果为准,考试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2. 招生类别:非全日制硕士。
二、报考信息
报考单位:辽宁大学(代码10140)
报考院系:公共管理学院(代码006)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代码125200)
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21)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12)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至2027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
b. 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c. 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学院、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与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特别注意:
(1)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只可选择“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选择错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生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初试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密切关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特别注意:
(1)考生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严格按照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辽宁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grs.lnu.edu.cn/info/12169/71934.htm)、《辽宁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招)》(包括目录里的招生说明,网址:https://grs.lnu.edu.cn/2027sszsml.pdf)和本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
(2)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初试、复试与录取
(一)初试
初试为笔试,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考生在初试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6年12月19日。
0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4:00—17:00 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在复试前由学校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政策确定,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具体参见《辽宁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三)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
六、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邮编:110036)。
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共3个学期,周末(星期六、星期日)上课,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相应调整。
七、其他事项
(1)因招生专业结构性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2027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办法,申请人或考生应事先阅读了解有关要求,按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未尽事宜按《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5)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八、信息查询
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363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210室
邮政编码:110036
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联系方式
梁老师 李老师 024-62202091 024-62602247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3室
邮政编码: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