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于1998年与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在全国获得了首批“社会保障”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是全国第一批开设该专业的8所院校之一。2020年获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入选辽宁省一流示范专业建设点。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素养和公共精神,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基础知识,通晓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统计软件应用和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服务国家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重大发展需求,能够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机构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商业性保险运作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所培养的学生,能够运用专业理论和技能较好完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商业保险等领域的计划、 组织、协调与领导工作,具有持续的学习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2人(含实验员1人),其中正高职9人,副高职称7人,讲师6人。95%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在研究生导师方面,拥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7人。年龄在45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13人,具有海外留学进修经历的中青年教师7人。本专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4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辽宁省“兴辽人才”1人,沈阳市领军人才1人、高级人才1人,辽宁大学青年拔尖人才3人。专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一支职称与年龄结构合理、教学与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突出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经过多年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形成了自身的优势和特色。
(1)专业起步早,学科底蕴深厚
上世纪90年代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始终追踪社会保障改革前沿问题,研究持久深入。获得相关各级课题100余项,其中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其他国家级项目30余项。
(2)理论创新突出,名师荟萃
专业团队在全国首创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理论,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并被编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百千万工程”百层次人才、全国社会保障优秀青年学者、辽宁攀登学者、辽宁百人层次人才、辽宁特聘教授、“兴辽人才”等荣誉的专家学者。获国家和省部级获奖30余项,在《经济研究》、《中国人口科学》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部分教师作为核心专家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社会保障概论》的编写。
(3)立足东北振兴,服务国家战略
本专业在东北振兴五大战略中嵌入社会保障水平理论与应用、养老保障制度理论与实践、社会保障改革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研究主题。立足东北,放眼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与建设,骨干教师关于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高质量就业保障、人口老龄化与生育政策等民生领域的咨政报告获国家及省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批示与采纳。
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高标准”的培养要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提出“创新、复合、开放、质量”的人才培养理念,在培养方案中体现了有理想、懂经济、会管理人才核心要素,构建思想教育、专业知识、创新创业融合式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养、敬业精神、诚信度、社会责任感、专业水平、思辨能力和学习能力,同时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50%以上的专任教师有出国进修或国外访学经历,在掌握国际前沿理论和实践知识基础上,不断拓展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国际化教学研究水平。本专业拥有多家持续合作的校外实习平台,涉及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通过开展学校、行业和政府协同推进的“产学研”合作,打造人才培养资源互动平台,持续培养符合专业社会需求、德才兼备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