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计划招生人数为120人,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各科目成绩需要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名单见附件“辽宁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名单”,并请各位考生牢记考生编号。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拼音(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于5月6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5月1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考生成绩未达4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请参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中关于专业复试内容的说明。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等初试为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考生成绩未达6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参考大纲: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2.党的十九大报告。
(三)复试方式
所有复试项目拟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具体系统操作流程请在复试前关注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四)复试日程
1.复试日期、时间
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复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16日(周六)、5月17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考试安排请于复试前登录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2.具体科目复试顺序及时长参考:
(1)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时长10分钟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长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长10分钟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长10分钟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本次复试的所有科目拟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到提前对系统熟练操作。同时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以应对因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原因而产生的复试中断。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APP,并熟练操作。
三、可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经加分后满足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相关考生请务必于5月9日中午12:00前通过邮件与MPA办公室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邮件地址为:LNUMPA@163.com,邮件内容请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加分项及联系电话。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满分10分)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综合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初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0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0年5月28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拼音(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扫描件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http://grs.lnu.edu.cn/info/12169/70673.htm)。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电话:024-62202090,024-62202091
电子信箱:LNUMPA@163.com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