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省一流学科、省一流特色学科第一层次,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本学科以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基础,以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研究对象,研究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协调发展的运行机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态效益,重点揭示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平衡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和变化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辽宁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点于2001年设立,主要研究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理论和对策性的研究,重视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综合治理过程中经济、技术、法律、社会问题研究。本学科师资队伍实力较强,专业结构合理,现有教授6名,副教授3名,博士学位讲师6人,拥有大量前沿统计软件、设备和图书期刊。近年来承担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80余项,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体要求为:
(一)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交际能力;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力争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三)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研究方向
(一)收入分配与资源优化
(二)环境经济评估
(三)环境福利与人口可持续发展
四、培养方式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学科带头人负责明确学科发展方向,跟踪国内外先进学科理念与内容,修改和完善学科内容设置,指导其他导师的教学科研业务。导师负责辅助学科带头人做好学科发展规划,编制学科发展方案。为学科提供理论与实践案例,在具体教学科研活动中贯彻学科发展思路,具体指导学生科研活动。具体方式为:
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和自学,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学习年限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经学校批准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提前或延期毕业按《辽宁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8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同等学力和跨学科报考的博士研究生补修2门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基础课,不计学分,但计算成绩。
七、必修环节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术活动,记2学分。学术活动形式可为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和校级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等,由博士研究生本人在会上至少公开做两次宣讲。
八、中期考核
在第三学期结束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学术活动等内容,详见《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九、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应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贡献,在理论或应用方面对社会发展或本学科发展具有较大意义,并符合学术行为规范。
博士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8万字,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校定核心期刊上发表署名单位为辽宁大学且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具体按《辽宁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学科点负责人意见: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主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