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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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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200-社会工作
2022-11-04 11:43  

 

    一、专业简介                                                                                                                                                                                                                        

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社会学心理学、医学哲学等为学科基础,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为直接工作方法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帮助解决社会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旨在培养掌握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具备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辽宁大学2010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重点关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突出的社会问题。重点研究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工作实务与操作,注重对跨社会工作、社会学、民族学等多学科综合素质人才的培养师资力量雄厚,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拥有校内导师12人,校外实践部门导师10人,教学实习基地3个,拥有大量前沿统计软件、设备和图书期刊,教学实验室2个。近年来承担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80余项,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为社会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的社会工作专业高级人才,使学生具有较高的社会工作理论素养和实务经验,熟悉社会政策,具有理论与实践的整合及反思能力,并在社会服务和管理实践部门以及高校研究机构从事相关工作。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具备牢固的社会科学知识基础和视野广阔的理论分析能力,掌握国际、国内社会工作发展状况、趋势和政策。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力,胜任针对不同群体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为2年,经学校批准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提前或延期毕业按《辽宁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课程学习将结合多媒体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调研、实验室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此外还将注重案例教学,培养学生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聘请社会工作事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和实践培养环节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其中学科带头人负责明确学科发展方向,跟踪国内外先进学科理念与内容,修改和完善学科内容设置,指导其他导师的教学科研业务。导师负责辅助学科带头人做好学科发展规划,编制学科发展方案。为学科提供理论与实践案例,在具体教学科研活动中贯彻学科发展思路,具体指导学生科研活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共同组成导师组。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系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三)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重视实习环节。要求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的研究生至少达到600小时的专业实习,本科非社会工作专业的研究生至少达到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实践水平。集中实习安排在第3和第4学期。  

(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单位与省市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管理机构、社会服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学习实践关系,签订实习基地协议,聘请基地有关专家担任外聘实务导师,为培养具备实践经验的高层次社工人才提供制度和物质保证。  

五、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一)研究方向  

1. 社会工作实务  

2. 社区社会工作  

3.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4.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见附表。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中必修课程(指课程属性)最低23学分、选修课程(指课程属性)最低14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至少2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  

六、专业实践    

实习实践,是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型法学各专业研究生的重要、必修培养环节。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培养必修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本专业要求学生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社会工作本科毕业学生至少有6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专业实习水平和质量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习与个人实习相结合,培养单位在培养期内集中组织安排研究生到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基地或社会服务机构实习,同时个人在整个培养期内可以灵活、分阶段进行同步实习实践,集中实习与个人同步实习分别计算时间。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所在实习实践单位在实践总结报告中就相关情况出具审核意见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获得专业实践环节6学分。  

七、开题报告    

根据《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与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专业实践及实验、实践类课程除外),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即可开始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采用专题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计划书、项目设计、评估分析、应用研究等形式。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工作条件、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几个方面。开题报告原则上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在开题导师组内作出说明,听取意见。  

八、学位论文(毕业考核)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可从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社会行政与社会管理等专业领域进行选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采取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服务设计、案例分析、服务开发、项目管理、政策分析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学位论文应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写作应规范,每年7月前开题,字数至少2.5万字。  

九、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答辩前聘请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或实务部门专家2人),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专家评阅。  

答辩时应聘请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学者或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含实务部门1人),委员会主席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外单位专家担任。  

完成课程学习及专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辽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被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科点负责人意见: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主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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