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友会是MPA校友自愿联合的、隶属于辽宁大学校友总会的合法社会团体。自2018年1月开始筹建,于2018年7月14日正式成立,得到了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本会办公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博远楼103 MPA办公室。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激励校友发扬辽宁大学“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为母校的事业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凡是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毕业的学生,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参加本会。